
各参赛俱乐部:
为维护赛事公平公正,严肃竞赛纪律,依据《2025 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》及赛事监督体系,现就连云港队与泰州队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如下处罚:
2025年8月3日,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第八轮场序第 46 场(连云港队 vs 泰州队)在连云港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进行。经核查裁判员现场报告、比赛监督全程记录、多角度视频回放及当事方陈述,确认比赛第 67 分钟裁判员鸣哨后,双方多名球员发生聚集行为,其中连云港队 3 号球员姜卫鹏存在明显违规举动,扰乱赛场秩序,违反公平竞赛原则。
根据《2025 年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准则》第五十六条(赛场秩序管理)、第十条(公平竞赛义务)、第三十四条(球员行为规范)之刚性条款,经联赛纪律委员会集体审议并履行听证程序,作出以下处罚:
对连云港队、泰州队予以全省通报批评,记入年度竞赛诚信档案。
对连云港队 3 号球员姜卫鹏处以停赛 1 场的处罚,停赛期间不得参与联赛任何官方活动。
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违规豁免。
公平公正是联赛的生命线。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组委会将以 “零容忍” 态度对待各类违规行为,严格依据纪律准则开展独立调查,所有处罚均经过多维度证据核验与集体审议,确保程序正义与结果公正。望各参赛队深刻汲取教训,严格约束团队行为,共同守护公平竞技的赛场环境,让每一场比赛都经得起监督与检验。
江苏省城市足球联赛纪律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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